重处开房官员形成有力震慑
2014-06-12 15:44:46   财经导报   评论:0

  针对有网络举报称永州市一官员与一女子开房的事情,记者11日从永州市宣传部门了解到,永州市纪委已对此事展开调查,一旦有结果将第一时间向媒体公布。(6月12日《新京报》)

  经记者核实,开房者系永州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李建林。据举报人称,李建林于6月4日13时许,在永州市沿江风光带的金凯揵商务宾馆开房。房间开好后,1名女子直接进入其开好的307房。直到16时许,李建林才和这名女子走出宾馆并坐车离开。

  近年来,全国曝出了多起官员涉“开房门”的事件,每起都引起了一片哗然。永州官员涉“开房门”的事件概莫能外,也备受社会关注。

  一般来讲,涉“开房门”的官员在事件被曝光后,首先会受到停职处理。然而,有媒体却报道称永州涉“开房门”的官员李建林目前仍在正常上班,引发人们对其能否受到相应调查处理的担忧。

  官员涉“开房门”,是其道德沦丧、品行恶俗,已不配做“公仆”的表现。公众希望涉“开房门”的官员能受到重处,并以此形成有力的震慑。

  重处开房官员于律有据。官员涉“开房门”,意味着该官员存在嫖娼、通奸、养情人等违反社会公道的行为,依纪应受到严肃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包养情人,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条例特别明确,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嫖娼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顶风违纪更应受到重处。永州官员李建林与一女子“开房”的事,发生在今年6月的上班时间,发生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李建林在特殊时期仍不加收敛检点,还敢与女性开房,实属胆大包天、顶风作案。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前不久指出,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李建林就属于这种胆大妄为的干部,由于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理应受到重处。

  对开房官员需坚持作风与经济问题双查并究。贪是万恶之源,色为万恶之首。官员作风问题的背后,往往存在经济问题。永州官员李建林作为领导干部,与女子开房,说明他经济宽裕,生活奢靡。官员的钱财来路不正才会如此挥霍,因此既要调查李建林的作风问题,还要彻查他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权色交易等问题,通过挖根溯源、深查细究,要把他的所有问题都弄个水落石出。

  对于开房官员,要有毫不宽容、一查到底、严厉重处的态度,这样才能在公职人员中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才能打消他们对存在问题不加悔改的侥幸心理。希望永州方面能够这样做,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向秋  (本文为作者原创评论)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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