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央:礼金限额,有多少实际意义?
2014-07-25 16:04:23   财经导报   评论:0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人民网7月24日)

  该通知涉及的干部群,上至县级领导,下至村干部,规定了除婚宴和丧宴外,其他酒宴只得宴请亲属。在规定中也将婚宴的份子钱数额做了设定,规定不得超过工资的10%。这种举措,着实改变了传统的份子钱衡量标准。在以往,是看身份送礼,送领导必然要多于送同事,现在就只按送礼者个人工资随礼,确实给不少经济捉襟见肘的干部解了围。

  但该规定的现实意义却值得商榷。现在,普通公务员的工资也就两千多,就是说不论送谁都不能超过两百元,若为一般关系,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在体制内,也难免有几个推心置腹的好朋友,这些人堪比亲人,两百元更是拿不出手,这无疑是在考验其情谊。这样的限制难免让人情在制度面前遭遇尴尬。

  份子钱关卡在那里,又该如何监管。监管部门估计也难以做到如影随行,即使提前报备,也难以说清礼金数额。就算查看礼金簿,也很难做到事实清楚。毕竟,礼金簿是可以修饰的。况且,这样的硬指标让正常人情也变了些味,将正常的情谊也弄得跟做贼一样,而对于一些本就借机敛财的,由于监管的薄弱,自然也形同虚设。

  对于整治大操大办,限制份子钱,作用还仅局限于为部分苦于人情债的干部找一个降价的台阶,对于那些依然愿意送厚礼的,不论是情感关系还是利益关系,限令都难以发挥实效。但在份子钱上加上“紧箍咒”,对于刹住敛财风,还是有积极的意义,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不断完善,让制度既不违背基本人情交往,又能将敛财风险降至最低。要在监管上不断加力,强化惩处,才能让制度适应实情,又强效有力。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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