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7月24日人民网)
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各地频出条例、规范,搞得有声有色、花样百出,这不,蒲江县对干部随礼来也个限。有网友质疑:官员财产公示最简便最有效却坚决不搞,天天玩这些妖蛾子把戏不累啊?
在文中,有人认为,蒲江县的规定将以设宴为理由敛财的可能性降至最低,是好事。但凡事都有特殊情况,比如子女为父亲过寿宴,只送一两百会不会太少了?建议增加一些例外情况,将确实不存在敛财可能的、人情味较浓的场合考虑在内。只要严格监督,相信例外规定也不会被滥用。
窃以为,既然设限,出台规定,那就不能例外,不然先例一开,人人都就变成特殊情况了,那通知变成一纸空文也就毫无意义了。
喝喜酒随礼是关于道德,公职人员受贿是关于法律。如果道德迁就于法律,那就是法制;如果法律迁就于道德,那就是人治。就好比西方国家规定公务员财产必须公开,有些国家的法官甚至要公开上下两代人的财产状况,但是法律并不要求平民公开财产。你想要收大礼就别当公职人员,当了公职人员就别想收大礼。
由此可见,干部随礼设限其实手伸得不长,需要的只是我们的适应罢了。
作者: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