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已下,仍有人顶风违纪办“升学宴”。湖北省荆州市纪委监察局4日通报,近期通过对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查处了4起典型案例。(8月5日新华网)
关于“顶风违纪”的新闻报道并不少见,其内容有的是某官员又“顶风违纪”了,也有的是某单位表示要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因其“违纪”属性,“顶风违纪”俨然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然而细思之下,“顶风违纪”的说法,或许本身就有问题。
在“顶风违纪”中,“违纪”是关键,“顶风”是条件。格外附加这个条件,无非就是强调违纪的严重性:在“风头浪尖”上还要“干坏事”,胆子也忒大了点。不过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在“风头浪尖”,同样“违纪”的话,是不是罪减一等?
说起“风头”,不难想到“风儿阵阵吹”,此起彼伏,没有连续性可言。当某些部门刚刚出台政策规定时,又立即表示要严惩“顶风违纪”行为,力图以撞枪口的严重性增强威慑效果。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的政策仅仅是一阵风?是不是在告诫“下面”的人,风来了赶紧躲一躲,避避风头?
“顶风”的背面,实则是某些人好大喜功的形式主义思想。他们热衷于“起风”,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人力物力,搞“集中整治”式的突击检查执法,这样不仅声势浩大、吸人眼球,还能同时捕到大量的“鱼”,短期效应明显。既然是“集中整治”,也就注定难以长久,一旦鸣金收兵,在“歇口气”的想法下,曾经的新规也就成了旧文,一切照旧,并不能对不轨行为产生釜底抽薪的效果。而唯一的成绩,可能就是某些领导年终工作总结里一长串的数字。
因此,“顶风违纪”本身就代表着制度层面上相关工作的缺位。个别领导干部自家心思都没有摆放端正,只凭个人的一时兴起,制定出的制度与执行也就失去了持续性。而政策没有可持续性,似乎比“顶风违纪”行为危害更大。
一言以蔽之,“违纪”就是“违纪”,不管在不在“风头”上,只要犯了同一条戒律,都应受到同样的惩处。为“违纪”冠以“顶风”的帽子,不但增强不了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反而暴露出政策制定的深层问题,而这才是真正亟需破解的。(冬月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