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海阳能源集团(430065)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公告中称,公司拟设立5家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分别为北京市、河北省、福建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合计注册资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中海阳在公告中还提到,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在稳健发展太阳能系统集成业务的同时,加大电站投资运营占比,结合公司近十年积累的电站不同地形、不同类型、不同规模装机容量的设计、建设、运营经验,分别在华北地区、华东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选择优质标的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光伏、光热电站投资建设,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工业企业屋顶、滩涂、鱼塘、盐碱地、荒滩、未利用地等。
在谈到项目风险与收益时,公告表示,本次子公司的设立,将进一步加快公司电站投资运营市场拓展,加速公司持有长期优质电站的稳定电费收益,为公司专业的太阳能电站综合服务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强化公司综合实力及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业绩和收益的增长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其内部管控制度及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抵御风险。
近一个时期以来,中海阳捷报频传,除了在新三板市场表现抢眼、不断创造股价和交易量新高之外,还以倡导者和发起人的身份成立了中国能源互联网联盟,同时启动不超过7300万股(含)的股票增发,拟募集资金4.亿多元。集团董事长薛黎明还作为新能源行业的领军企业代表之一,出席了2015博鳌亚洲论坛,并再次为新能源行业的创新发展发声,受到普遍赞誉。
对于中海阳拟新设5家全资子公司,业内有关专家的普遍观点是,得益于良好的业绩增长和在资本市场上的突出表现,中海阳的资金实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这也使其投入巨资完善全国布局、加大电站投资建设力度成为可能。相信未来以北京、河北、福建、四川、西藏为核心的5家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必将为中海阳电站投资运营带来全新局面,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