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及村干部贪腐的消息屡见报端。17日,山西省纪委通报了9起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9名村干部通过索贿、贪污、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补贴等不同的手段,把不该拿的钱揣进了自家钱袋子。有专家向人民网表示:“村干部已成贪腐高发人群,对‘村官’中的‘苍蝇’,须引起重视。”(5月23日,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村官腐败问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面向群众的街道干部、‘村官’成为贪腐的高发人群。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以及村干部贿选等问题不断被曝光。此外,一些村干部也逐渐沦为地方“黑老大”,当地百姓敢怒不敢言。而正是这些村官中的“苍蝇”,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利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给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笔者认为,村官腐败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村干部管理制度的缺失,造成“监管不力”;村民监督参与意识淡薄,造成“监督缺位”;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致使村官腐败“易如反掌”等等。而要真正做到村官防腐,则需对症下药。
首先,要完善制度约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村账乡管、村级财务审计等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完善监督制度,扩大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地参与村民事务的管理,从而“倒逼”村干部廉洁自律。
其次,要强化惩治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对“村官”腐败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通过纪检手段严肃惩治腐败“村官”,严厉查处“村官”腐败案件。对有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教育、提醒、挽救,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那些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部,应当坚决依法撤换或查处,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最后,要加大教育力度。在“村官”任职之先,党政部门应切实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重点突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风教育和财经纪律教育,增强“村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提升“村官”的廉政意识,提高“村官”的“免疫力”。及时给他们打“防疫针”,敲“警示钟”,教育他们要用好权、守好廉、谋好利、尽好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有效减少“村官”腐败质变的概率。
(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