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了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四川省隆昌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隆昌县检察院魏勇检察长胸佩红花、身披“模范检察院”绶带在四川省检察院分会场参会。这是隆昌县检察院在2007年成功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荣誉的基础上,不断高位求进,乘势而上,获得的又一项更高荣誉。(郭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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