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及村干部贪腐的消息屡见报端。17日,山西省纪委通报了9起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9名村干部通过索贿、贪污、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补贴等不同的手段,把不该拿的钱揣进了自家钱袋子。有专家向人民网表示:“村干部已成贪腐高发人群,对‘村官’中的‘苍蝇’,须引起重视。(人民网5月23日讯)
在当下的反腐语境中,“硕鼠”“老虎”常被用作小贪大贪的化身,人们的视线也往往喜欢盯住“老虎”,舆论也常为揪出一只“老虎”而欢欣不已。殊不知,“硕鼠”的危害丝毫不亚于老虎。“硕鼠”无孔不入地侵害公众利益,一旦遇到合适的环境和时机,其胃口会毫不客气地膨胀,其危害程度与“老虎”相比,不遑多让。如号称“坐拥20亿”的深圳村官周伟思,霸占20套村民安置房的温州乐清市某村委会主任黄龙川,以及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的张家边宫花村两名村干部,等等。大量事实无不说明,村官已日渐成为腐败的“高危”群体,“小村官大腐败”的不良趋势必须引起警惕和防范。
近年来,一些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官,屡屡制造出令人瞠目结舌的大腐败案件来。“村官”是农村基层组织“从事公务”的干部。从某种意义讲,村官在当下的行政体系中,实在是最不起眼的“芝麻小官”了,甚至严格讲都不算“官”,但他们身在基层,是百姓最贴身也是利益感触最强烈的“官”,尤其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村官手中掌握的资源以及各种生杀大权,实在不容小觑,“小村官大贪腐”案件频现。
“村官硕鼠”危害猛于“虎”也!相关数据显示,在当前全国查处的基层违法违纪案件中,村官腐败案占了70﹪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和越级上访,已经占了农村信访总量50﹪以上。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高速推进和国家惠农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加大,一些村官开始把黑手伸向涉地涉农补贴领域,村官腐败现象呈现高发态势,其危害并不亚于“腐败大老虎”,其中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从东莞村支书的豪宅,到河南省鲁山县梁洼镇南街村村主任的大型庄园,到兴隆村书记的荒淫海外游,再到刘会民的有组织犯罪,小村官的“大腐败”正是一再提醒我们应当高度警觉与重视。
村官不是行政意义上“国家工作人员”,正因为不是国家干部,造成村官权力的监管成了大问题。近年来,各地屡屡曝出村官硕鼠案,而且其涉案金额不断刷新纪录,暴露出农村基层权力监管的漏洞。全国人大代表刘蓉华分析认为“村官”贪腐存在3种形式: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取私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农村贿选问题。这些都为那些硕鼠村官们的“自由发挥”提供了“灰色空间”,客观上形成了对农村基层的监管薄弱环节,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对于农村基层权力的监管和反腐问题,必须拿出更有力的制度措施了。(顾一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