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三门峡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其中卢氏县一局长因酒后滋事被免职。该局长名叫贾建涛,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文广新局局长,被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文广新局局长职务。(6月16日网易新闻)
我国虽然有历史悠久的酒文化,但是酒并不适合多饮,喝酒伤身、醉酒之后行为举止难以控制,相信这是每一位干部都知晓的道理吧。但是,为何还有这么多人前仆后继的走在这条道路上,追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出了问题。所以,应加强干部道德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仅经得住诱惑、管得住自己,更能树立学习的标杆,进一步引导风清气正社会环境的形成。
卢氏县文广新局局长贾建涛酒后闹事,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也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有句土话是这样说的“酒壮怂人胆”,到底是“壮”了这位局长的胆,还是他本身就是这样。“酒后看人品”也是生活经历丰富的人常说的一句话,也许这位局长本身内心之中隐藏着很多邪恶,在酒精的猛然刺激下,就展现了自己的本性。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公务员,就应该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成为了一名公务员,就不仅代表的是自己,更是代表着党和国家,身上肩负着责任,被广大人民群众赋予了信任,公务员身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公务员都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进行规范。
河南省对于该事件的处理也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在公开这事件时,并没有出于保护主义对主人公的姓名用“某某”替代,而是直接点名道姓,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局长职务,以实际行动告知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成本和展示对待违纪违法者的态度。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党员干部损害自己的形象就是拉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慢慢的失去群众的信任,实在得不偿失。所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还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不仅要严惩挑战底线的行为,更要引导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自律意识的尽快形成.
作者: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