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容县人杨某(男)和刘某(女)两夫妻为了骗取钱财,出演了一出荒唐的相亲骗钱戏。近日,北流法院宣判了一起假借相亲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4年春节期间,容县人刘某、杨某两夫妻因为好吃懒做缺钱花,经商量后,决定到相邻的北流市行骗。在北流市汽车总站,杨某通过观察和攀谈,得知乘客冯某没有结婚。冯某年逾四十,由于家境贫困,相貌有缺陷,就连说话也磕磕巴巴的,一直娶不到老婆,心里很焦急。于是杨某展开如簧巧舌,热情地向冯某介绍妻子刘某,自称刘某尚未结婚,年纪相当,相貌姣好,性格随和,适合做良妻贤母。冯某心动了,杨某马上安排相亲。见面后,冯某很满意,认为刘某适合做妻子。同时,刘某暗送秋波,表示自己乐意嫁给冯某。然后,在交往中,刘某有意地透露自己的母亲患重病急需钱医治,不治好母亲的病就无心谈婚论嫁,冯某把省吃俭用积蓄的一万元现金给了她。拿到钱之后,杨某和刘某就销声匿迹了。冯某这才发觉上当受骗,于是向北流市公安局报案。不久,两夫妻骗子被抓捕归案。
北流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虚构相亲骗钱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由于两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