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柳江县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窝案”中,多起案件采用“种房套取补贴”形式。每平方米违法建筑,成本仅需几百元,拆迁时可能套取几千元赔偿款。而这并非个案,只要重点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的地方,都存在这现象。(7与10日经济参考报)
之前对于拆迁“富”的理解并不深刻,如今却无言以对。官员监守自盗,利用自己消息灵通的便利,利用办事方便的职权,勾结商人或者被征收户,骗取高额补偿款,为自己谋取不义之财,实在难以容忍。
官员“种房”折射出权力急需套上“枷锁”。公职人员“自己种房自己拆”,一副大义凌然的样子,却在背后违法审核,通过让一些被征收户伪造材料等方式,大肆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如此损失的关键在于征地拆迁工作一般时间紧、任务重,导致一些工作人员手握重权,即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分配权,缺乏监督不说,征地工作完成之后,土地原貌不复存在,征地实际面积很难核实,相关资料也因人员更迭、变动频繁、无专人管理等原因难以查找,给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创造了机会。
官员“种房”折射出道德素质有待提高。官员面对利益的诱惑抵挡不住,以为有权力就可以做得天衣无缝,就能躲过法律的制裁。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有坚定的信仰,有抵得住诱惑的决心。笔者认为,在诱惑面前犹豫不决的干部就是政治信仰不够坚定,没有理解到“公务员”三个字的真正含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
可见,要从根本上遏制征地拆迁的腐败,必须在程序上做到公开和透明,这不仅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力,也能够规范干部的行为。也许公开、透明、严格的工作管理制度会给工作人员增添很多工作,但是维护群众利益本就是工作人员的职责,而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之后,久而久之只会让工作更加规范与轻松,一切按制度办事,保证透明化运作,也能够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大环境。
作者: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