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县平海狮子岛休闲度假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子岛酒店)不服惠东县三个执法部门无故吊销企业的三个证照,将三执法部门诉至法院,经当地法院审理裁判,最终以三个执法部门撤销企业证照违法而告终。行政诉讼赢了,但下一个官司似乎又要开始,因酒店的电一直被惠东县供电局关停,现只能自己发电经营。
2013年初,广东省惠东县平海狮子岛休闲度假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子岛酒店)相继被惠东县工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无故撤销了企业的工商登记许可、特种行业许可、消防合格证,使酒店面临关门停业的困境。酒店不服于2013年6月5日到法院起诉了惠东县三执法部门。经调查审理,惠东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4日一审判决三部门撤销证照违法。三部门不服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在二审庭审后惠东县三执法部门又主动撤回了上诉。2014年7月14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裁定,准许上述三部门撤回上诉。
惠东县三部门相继吊销酒店证照
狮子岛酒店女老板赖女士说,官司虽然赢了三个执法部门,但直到现在,酒店的电一直被惠东县供电局无故关停,只能自己发电经营,造成巨大损失。下一步我们还要跟惠东县供电局打官司。
赖女士的狮子岛酒店占地30亩,坐落在惠东县平海镇南门海张家墩村地界上,据称投资过亿元。据赖女士介绍,该酒店为村企合作企业,占地建设符合惠州市委【惠市委发(2007)21号】文件和惠东县委【惠东委(2007)39号】的文件精神。狮子岛酒店从2008年开始经营餐饮住宿旅游度假生意。酒店生意红火,近年遭投诉称存在违建行为实在想不通。
2012年7月,惠东县国土、住建部门分别向狮子岛酒店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将其定性为违建。当地官员称其是“惠东最大违章建筑”。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2月初,在惠东县政府统一协调下,惠东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相继吊销狮子岛酒店的各种证照,酒店还被断水断电。
2013年6月,狮子岛酒店在惠东县法院起诉县公安、工商、消防三部门,称撤销酒店证照的行政行为违法。
庭审争辩撤销证照是否违法
2011年12月23日,惠东县狮子岛休闲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在惠东县工商局登记成立。2013年2月5日,该公司却被惠东县工商局撤销了设立登记许可。
惠东县工商局认为,该公司提交的《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不具真实性,设立登记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欺骗行为,依法应予撤销。对于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真伪鉴定的事宜,惠东县环保局回函称:“由于证件复印件较模糊,难以仔细辨别,建议业主提供原件,以便核实。”
惠东县狮子岛休闲度假旅游有限公司指出,仅凭该函并不能证明排污许可证是假的,而且相关法规也没有将排污许可作为酒店经营企业的前置条件。工商部门据此撤销登记于法无据,而且未遵守法定程序,没有按要求告知公司方提出听证和申诉。
惠东县公安消防大队撤销惠东县狮子岛休闲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理由,是该公司委托消防工程公司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时,使用了虚假证明材料。对此该公司认为,消防审核系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代办,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欺骗与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而且,消防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理行为时,先行制作发出撤销决定书,后再进行调查取证研究处理,违反了“先取证、后裁决”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同时在诉讼过程中也违反了“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行政诉讼法规则。
惠东县公安局方面则宣称,撤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正是因为惠东县狮子岛休闲度假旅游有限公司的消防审核已被撤销了。
一审判决三部门败诉,三部门上诉后撤诉
案件于2013年7月初在惠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13年11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三部门撤销酒店执照的行为不合法
惠东县环保局所出具复函内容模糊,不能证明该排污许可证为伪造。且撤销登记行为属重大行政处罚,惠东县工商局未在处罚前告知被处罚对象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属程序违法。
惠东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三个证人的不确定证言证明惠东县狮子岛休闲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办证所用材料虚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消防大队先作出撤销证件的决定,两天后才开会讨论如何处置原告的证件,程序严重违法。该处罚决定也未按规定告知被处罚者要求听证的权利,处罚无效。
惠东县公安局所作撤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行为,所提供材料没有证据证明已送达被执法人,属于程序违法。也没有告知被执法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无效。
一审判决后,三部门不服,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在2014年3月进行了开庭审理,但三部门最后主动申请撤回上诉。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裁定,准许惠东县公安局、工商局、消防大队主动撤回上诉,服从一审判决。(吕军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