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件还望不再“典型”
2014-04-09 08:45:42   财经导报   评论:0

 

  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83件典型案件 ,四川通报30起。(4月8日 四川在线)

  其实,细看纪检机关通报出来的典型案件,不难发现,各地多数涉案的当事者均为乡科级干部,问题多发领域大致相同,都主要集中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方面。

  所以,从以上结论中不难看出,现如今我们的乡科级干部仍旧是违规违纪的“重灾区”。从外部环境上来看,乡科级干部基本都分布在基层一线。他们面临着农村人口少,政治圈子小、人情圈子大的问题,进而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很多人彼此间都很熟,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可能就会放松,百姓对干部的监督也会睁只眼闭只眼。如此一来,在某种程度上就对他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有所放纵。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乡科级干部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乡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根深蒂固的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作风始终挥之不去。比如说,在很多人心中公车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在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间也是身份的炫耀。久而久之,公私不分就成为了习惯,进而导致“车轮腐败”。还有就是我们的乡科级干部对国家政策的忽视,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只是一阵风,对其长久性、持续性认识不到位。虽然因为大摆筵席、公款吃喝等违规行为被免职处罚的乡科级干部不在少数,可是仍然有人心存侥幸,为了一己私欲甘愿“以身试法”。如此一来,就造成了乡科级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人数“居高不下”,甚至“持续增长”。

  最后笔者认为,政令的下达,良好风尚的形成需要有一个传递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职级较高的干部已经明确了“高压线”的位置,临近界限点就会较为谨慎,懂得自我约束,调整自身行为。而乡科级干部由于认识不够深入,容易“混淆视听”导致违规。因此坚持八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相关规定问题必须持之以恒,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最终净化社会风气。(方飞君)

责任编辑:lipeisheng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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