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行政审判司法水平不够高。
2014年1-6月份,玉林中院共受理行政二审案件45件,审结42件,改判12件,改判率高达28.57%,反映了一审行政案件质量不高。改判的原因主要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改判的案件中,涉及山林土地确权案件所占比例高达50%。造成一审行政案件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有:由于行政审判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多,政策性很强,有的基层法院的年轻法官刚获得审判资格就从事行政审判,对行政审判法律法规和政策还不够熟悉,导致案件审理中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出现偏差。玉林市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法官自去年以来进行了较大调整,其中有一个基层法院行政庭从庭领导到普通法官都同时进行了更换,从而导致行政审判质量下降。,这也从调研中得到证实。
一是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培训
为了切实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玉林市中院要根据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基层法院进行培训指导,统一司法尺度。基层法院也要系统地组织法官特别是刚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尽可能保持行政审判法官的相对稳定。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力度,通过异地管辖、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非法干扰,确保司法公正。要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取得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邀请行政执法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引入外部监督,从而也减少各种干预,提高审判质量。
(玉林中院江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