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早上8时许,吉安县公安局敖城镇派出所值班民警接群众报警:在辖区圩镇,有一名年轻女子,神智不清,疑是走失人员。该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解。在询问其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发现该女子有一定智力障碍无法沟通交流,推测其为走失的精神病患者。在此情况下,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民警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进行救助。
抵达派出所后,民警试图用简单诱导式与其交谈,该名女子只是反复说出“丰城”的地名,民警立即与丰城警方核实是否有失踪人员,但经过对比没有发现与其体貌特征相近的人员。紧接着,民警继续扩大查询范围,与周边县市区警方进行联系,均没有发现与其面貌特征相似的人员。
临近中午时分,派出所民警给该女子送上热腾腾的饭菜,保证其温饱。将此事请示上级领导后,民警不顾疲劳将该名女子送往吉安市救助站。
敖城镇派出所民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关爱弱势群体,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