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刘亚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高达1600多万元。庭审中刘亚说:“我三十年的工作多次受到组织的嘉奖,在十年副市长期间,多次承担全市大型现场会,毕竟为党的事业奋斗三十年,身体也不好,去年刚做过手术,父母年迈,现在痛苦万分。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妻儿,对不起组织。对自己所犯的罪深深忏悔,请求法庭从轻判处。”(7月11日人民网)
面对涉案金额高达1600多万元的财产,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还在财产数额判定上为自己辩解。可临到宣判时却打起了悲情牌,说自己为党工作三十年的功劳,还说身体也不好,恳请从轻判处。纵观很多贪官的审判过程中,往往是诚恳认罪的少,妄图狡辩的多,因为这样更能让自己承担的责任少一点,在狱中的日子短一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又能逃得了法律严惩?笔者感叹到,摆功患病求轻判,忏悔为何总迟到?
俗话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做错事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一旦违规违纪就必须从重处罚,这里都没有后悔药可以吃。当初利用职权受贿不亦乐乎,到了被查处的时候又再来“求饶”要求从轻处罚,这未免也太可笑了。利用手中的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就是贪污腐败。而在对贪污腐败判刑的天平上,也不会因为官员平时工作是否有贡献而有所倾斜,只要手一旦沾上贪腐,就更别抱有侥幸心理,妄想从轻处罚,这都是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表现。
众所周知,从刑法角度而言量刑是不会考虑被告人的荣誉或曾经的贡献,量刑要根据犯罪事实本身,即便减轻或从轻也要看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审判也从来不会因为曾经的功劳而对职务犯罪网开一面。贪官之所以会在最后陈述之时摆功求轻判,不仅仅是对法律规定知之甚少,根源还在于其“官僚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尽管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不小成就,可是平等的法治理想还是没有走进某些领导干部的思维里,总是认为自己不是凡人,总是奢望法律面前凭着官位与功绩能够享受特殊待遇。
笔者认为,贪腐时不懂洁身自好,身陷囹圄才懂敬畏权力,想以病多为借口逃脱罪责可笑又可耻。请求轻判,看似人之常情,实则会落得被人嗤之以鼻。当领导干部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保持洁身自好的良好品行时,又怎会落得在审判台上痛哭流涕、追悔莫及的下场!(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