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在该院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中发现,不法份子无一不通过微信这一聊天工具来获取被害人信任,继而骗取被害人钱财。针对上述情况,该院立足自身检察职能,从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积极做好防止微信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该院在辖区内群众聚集的社区、广场摆摊设点,通过将该院所办理的典型案例以展板的形式呈现在辖区群众的眼前,让群众通过以案自醒的方式自觉的对微信上的陌生人保持足够的警惕,从源头有效的防止微信犯罪的发生。截止日前,该院已累计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100余份,获得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该院力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使微信犯罪行为不在该院辖区内发生。(李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