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子郭宏侠发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近日,郭宏侠通过微博上传自己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后,引发关注。(来源:新京报2014年09月04日)。
郭宏侠发微博举报领导,领导安然无恙,而郭宏侠却被行政拘留,在对主要领导还没有调查清楚的时侯,就对郭宏侠采取这种措施,这种做法是在践踏法律,凌驾于法律。
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名拘留女子,试问,警方是否真的对微博内容进行过调查核实,难道举报领导干部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了吗?难道公民没有权力去举报腐败官员吗?公民的言论应该是自由的。
拘留不是不可以,但是要建立在事情定性之后,如果事情调查清楚后,确实存在“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罪名,那么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郭宏侠也会赢得公众的理解。
纵观女子被拘,有很多疑点难免让公众产生质疑,法律也是为民服务的,手握权力的部门可以行使法律职权,但必须严格依法行事,这样才能服众。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社会秩序,对于这件事情,公众更期待的是事实真相,只有这样才能打消各种质疑,希望官方给出让公众满意的回应。
作者:吴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