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会所打人”,都是“权利”惹的祸
2014-09-25 21:35:50   财经导报   评论:0

  据《华商报》报道18日,有网友发帖称“9月10日晚,陕西宁强县环城路某会所内发生一起伤人事件,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某将男子杨某面部打破”。据悉,被打者杨某为宁强县检察院干部,面部伤口长12厘米,缝了76针。18日晚,宁强县委常委会已免去闫某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9月23日 网易网)

  在中央反腐“高压线”下和彻底根除“四风“的节骨眼上,身为住建局局长真敢撞党风党纪的红灯,依然敢于顶风违纪,居然把中央禁令当成耳旁风,不仅出入会所,甚至出手打人,实在令人震惊!闫某真是昏了头脑。试问,为何屡有少数干部始终不能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呢?笔者认为,局长“会所打人”,都是“权利”惹的祸。

  作为一名党员,身为部门的领导,陕西宁强县住建局长闫某却顶风违纪,无视中央禁令,却闹出一场醉酒打人的剧目。堂堂一局之长,动手还不过瘾,更是致人重伤。你这么干,执法机关能不知道吗?不要说全是酒水惹的祸,在笔者看来,飞扬跋扈绝对是这位局长的一贯作风,而酒精只不过将其平时最真实的一面激发了出来。这样的事件,无论其过程谁是谁非,都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理当严惩。

  实际上,连普通百姓尚知“君子动口,不动手”,作为社会佼佼者的领导干部又岂会不知?动手打架看似小事,但应为普通公职人员起模范指引作用的闫局长可曾考虑过其可能引发的恶劣后果?解决矛盾不讲方式方式,一律用拳头说话,一旦上行下效,将此等野蛮作风带到日常工作中,又该让这些不懂自律的领导情何以堪?

  因此,提高官员整体素质是当前的关键,而这也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因而就必须持之以恒的贯彻执行下去;同时,应该选出真正代表高素质、有能力的领导干部,将闫某之流拒之门外;当然,更应该规范完善官员的各项权利义务、彻底消除特权思想与行为,只有使其脱掉“护身符”,才能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笔者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在工作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彻底取得反“四风”活动的胜利,真正让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也希望这些事件的出现能够给地方政府提一个醒,加大政府官员的管理力度,让政府的官员思想水平有一个全面的提高,同时加大对违纪官员的处罚力度,相信官员行为一定会高尚起来,党和政府的形象亦会高大。政府官员不违法乱纪,党和政府形象无辜中枪的事件也不会再发生。(作者:曾阿良)

责任编辑:zeng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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