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宝鸡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大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市9月4日颁布新修订的《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市民在领驾照、结婚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前应无偿献血。(澎湃新闻网)
根据我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无偿献血已经在广大公民心中根深蒂固,踊跃献血。献血根据自身条件参与进来,鼓励身体健康,血型少见的青壮年积极献血,救病人于危难之中。
献血不在多,而在与自身的一种社会责任感。每当有大灾大难的时候,全国人民众志成城,英雄的中华儿女们纷纷踊跃献血,为救济伤员提供了可靠地保障,那种大无畏精神是我们的财富。
人血产业链复杂,利益高企,不少地方以无偿献血为名义,赚取高额利益,既破坏广大公民对无偿献血的认知,又损害输血者身体,实为一大弊病。
当政府逐渐转变自身的职能时,我们不应该人为的制造门槛,为了完成硬性指标或者政绩出台背道而驰的政策,我们应该更换角色,提供更多的公益性服务。一方面加大第三方无偿献血组织的参与,加强监督与调控;另一方面扩大宣传面,强调无偿献血的益处以及社会责任感,让广大公民知情。
献血更多的是自愿,而不是强制性。千万不能让献血变了味,越是强制性的东西,很多人就会越反感。当反感这项工作的人越来越多时,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我们不能一味追求量大,更多的是宣传它的社会责任感。
只要有更多的人认识它,我国的无偿献血事业就会更上一层楼。(娃娃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