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学生踩踏事件买单?
2014-10-05 00:20:31   财经导报   评论:0

  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27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相关部门就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举行新闻通报会称,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10月3日 新浪网)

  又一起惨烈的校园踩踏安全事故!让我们一起为逝去的6条幼小生命默哀和沉痛!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惨痛的校园踩踏事故,一次又一次敲响安全警钟。需要追问的是,这样惨重的校园踩踏安全事故为何一再频发?为何在付出一次又一次巨大生命等代价之后仍没有引起有关部门、学校等的足够重视呢?到底该由谁来为学生踩踏事件买单呢?

  每一起校园踩踏事故发生后,教育主管部门总会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但过一段时间,问题又在另一个地方发生。如果事故过后,只是把地面的血迹洗掉,将悲剧场景掩埋,再处理几个人就算过关,怎能保证类似悲剧不再上演?须知,拿禁令不当回事,就是拿生命开玩笑;不时刻绷紧安全这道弦,就是把学生生命置于危境之中。

  明通小学发生的踩踏事故,付出了6条鲜活生命的代价。就说明我们的校园安全工作还存在疏漏之处,安全工作还存在隐患,威胁学生安全的因素仍然存在,我们的安全工作环境仍然任重而道远。当事件发生后,我们才发现我们的工作的重要性,才感觉到工作马虎将带来的严重后果。对这份血淋淋的代价,每一个人都应该反思,都应该叩问自己的工作责任。面对九泉之下的亡灵,我们必须深感自责,必须潸然泪下。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安全管理责任的缺位和秩序意识的缺失。凸显学校安全管理严重失职,事故发生后,只见陷入无比慌乱、四处奔逃的学生,却不见学校的老师或工作人员,假如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到位,随时在场,及时采取措施,踩踏事故就可以被免,人员伤亡程度也会大大减少。同时,有关主管部门不是经常开展采取拉网式大排查吗?为什么明通小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却没有及时发现?或者说视而不见。事发楼道仅1米多宽,应该也是造成拥挤、踩踏的间接原因之一。那么,这么大的危险隐患为什么没有被“大检查”所发现?这难道不是严重的失职渎职吗?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眼下,对相关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责任人进行纪律甚至刑事等追责必不可少,而且必须迅速,以儆效尤。同时,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故的再发生,还是要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等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按照教育部相关校园安全教育规定和要求,切实全面排查相关学校的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并帮助和责令学校建立健全相关安全教育和防范制度。(作者:曾阿良)

责任编辑:zeng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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