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主体,是推动社会全面深化社会改革的中坚力量,是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党员干部同样要成中坚,做表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员干部要做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党员干部力争在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早一步,深一层。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学习的积极性和敏锐性,对国家的政策动向和实事动态保持高度的关注,积极学习相关政策,时刻保持与党中央的思想和行动的一致性。对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提前学习,深入理解其外延内涵,要结合党章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理解其重大意义。
党员干部要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行动最有说服力和感召力,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就要让党员干部用行动说话。一要执政为民。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用权为民、谋利为民,为群众真心诚意办实事,任劳任怨做好事,不做贪官、不做懒官、不做庸官,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把全部精力用在为群众解难题、谋福祉上。二要道德垂范。官德引领民德,政风决定民风。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改造世界观,加强党性锤炼、人格修炼。三要抵制歪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因此,要注重养成良好的兴趣爱好,远离灯红酒绿和封建迷信,拧紧“总开关”,在干部和群众中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发挥“正效应”,传递“正能量”。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而核心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党员、干部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党员干部理所应当成为带头人,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群众树立效仿和追随的榜样。
作者:慕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