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扬州高邮市马棚粮站(实为高邮市马棚粮油经营公司,以下统称“马棚粮站”)内一棵树龄超百年的黄杨树遭人盗卖。(11月17日新华网)
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马棚粮站内此前共有大小4棵黄杨树,其中最大的一棵今年3月被粮站前任负责人杨寿明以4.2万元的价格卖了,另有一棵较小的黄杨树不知去向。对此,高邮市粮食局回应称并不知情,且经查暂未见马棚粮站有此款项进账。
笔者认为,作为粮站时任负责人杨寿明,本应该兢兢业业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国家和人民当好家,管理和每一项资产,现在居然监守自盗,盗卖单位一颗树龄超百年的黄杨树,这种行为哪里像一个共产党员干部的行为,这种利令智昏的做法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形象,作为一个干部,如此做法确实是很不应该的。
黄杨树作为当地的名贵树种,按照相关规定,个人私下买卖黄杨树是违法的。然而作为时任粮站负责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干部,对此不可能不知情,在明知道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还要一意孤行,未经相关部门的批准,私自出卖树木,把党纪国法视为儿戏,这样的做法确实是很不应该的,党委对这样穷奢极恶的领导干部,确实应该依法严惩。
如果说杨寿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出卖黄杨树是错误的话,那么出卖款项所得在账上查不到就是真正的错上加错,虽然杨寿明口口声声地声称,已经以单位收入名义入账,有单据可查询。但高邮粮食局审计科一名柏姓工作人员查询,截至11月14日上午,马棚粮站只有一笔款项入账,且数额和卖树款相差甚远,暂时并未查到杨寿明所说的入账款项的情况来看,这笔钱多半是其想据为己有,是想揣进自己的腰包里,这无疑是明目张胆的损公肥私,是典型的腐败行为,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如此做法,是既不应该,也是违法犯罪,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由此看来,领导干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盗卖黄杨树是既不应该做,也不能做的违法犯罪之事,这样的干部一定没有好下场。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