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导游人员数量占全国导游员总数的70%左右,社会导游已成为各地旅游接待的主体力量。一方面,目前大量导游未能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合理的薪酬机制尚未形成。另一方面,受旅游市场零团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影响,一些导游人员的主要收入依靠购物回扣和增加自费旅游项目提成等方式获得。
建立健全导游职业的准入机制。导游职业职称考试应设定较高的能力要求,吸引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交际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的人才,充实现代旅游业的人才储备。同时加强导游职业的合理化竞争机制,对导游出游任务过程的服务态度、工作热情、游客评论等作为依据考核导游工作能力,形成系统性的优胜劣汰岗位制度。
完善导游职业的薪酬机制。旅行社不仅不向导游支付带团服务的劳动报酬,甚至还要求导游向旅行社支付费用以获得带团机会。这既损害了导游的权益,也制约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提高导游的薪酬,同时允许导游小费合法化,让导游在考虑自身收入的基础上,可以为游客提供更为周全的导游服务,使旅游购物规范有序。
建立健全导游职业的监管机制,增加导游自律意识。政府部门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管,填补政府旅途监管的盲区,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使监管力量遍地扎根。对媒体舆论导向加以正确引导,弘扬典范导游的职业精神,使其成为导游的普遍价值观。与此同时,要加强导游自律管理,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杜绝强迫消费等损害旅游者权益的现象。
作者: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