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是对组织的极度不负责
2014-05-15 10:41:09   财经导报   评论:0

  中共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今天通报了广东、河南查处3起弄虚作假用人案件的情况。案件分别涉及造假骗官、更改年龄、办理假招工手续等。(人民网)

  “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是官场通病之一。这类新闻,几乎接二连三:比如“公务员扮游客应付检查”。陕西有个国际性商贸项目还没有正常营业,碰到领导来此视察工作,当地就会派公务员到达指定区域门前扮游客,5—8分钟一趟,渲染“繁荣”;比如“覆地膜却不播种”。为应付检查,某县竟雇用村民在空地上覆上地膜;比如“民意调查公然造假”。某地要求受访群众在接受“全面达小康”民意调查时,要按照标准答案回答提问,还让中小学生背熟答案“协助”家长应对电话调查。

  这类远离实事求是作风、欺上瞒下的问题,已经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屡查屡犯,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对弄虚作假的官员“心太软”,处罚过轻,隔靴搔痒。对弄虚作假官员的宽容,实际上是对弄虚作假行为的纵容与包庇,治理和杜绝弄虚作假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倘若谁欺上瞒下,谎报“军情”,就革谁的职,罢谁的官,看他还敢肆无忌惮、我行我素地糊弄上级和群众吗?

  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是为官者基本道德。要准确把握中央对组织工作新要求,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培养和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切实做到“干部选拔有作风导向、干部考核有作风标准,真正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用,让作风不好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杜绝“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现象,尤其需要把这个要求落到实处。干部考核任用是个指挥棒,“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仅得不到便宜还要吃大亏,“求真务实、力行实干”才能蔚然成风。“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自觉当好改进作风表率,不让“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有可乘之机。

  作者:兴菊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弄虚作假是对组织的极度不负责

上一篇:几“公”都没有心公重要
下一篇:雷同的考试分数是否真的越过“雷池”?

分享到: 收藏
焦点新闻
欧洲央行光说不练,QE讨论令欧元“乐极生悲” 工信部长会见诺基亚CEO谈4G发展:希望加强合作 树民俗新风 过绿色新年 新华社区倡导文明过年,不放烟花爆竹 节前禁毒正当时 四条毒虫连落网

内容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