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王浩斌开车撞死了原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后,肇事逃逸,在被抓捕审判期间,又因“因病取保候审”受到检察院及死者家属的质疑,而在近日,王浩斌被再次收监,而对于原因,相关部门表示不愿多谈。(凤凰网7月14日)
干部交通肇事逃逸,本该从严从重惩治,但在王浩斌被收监不久,就因病取保候审了。公安局给出的通报称:“王浩斌目前患有小脑网膜囊肿疾病,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暂不适合羁押”。但这种病在国家明确规定的保外就医范围之外,并不影响羁押。而且,王浩斌系退伍武警,且经过了公职人员严格的体检,绝不会存在危及生命的疾病。官方的这种理由着实太敷衍了,实乃漏洞百出,谁都能看出其中的关系牌。
其实,王浩斌的取保候审,着实不寻常。王浩斌的取保理由只有“根据局领导安排”几个字,没有说是哪个领导,也没有健全的取保候审资料和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而在死者家属提出再次鉴定“病情”后,当地检察院和法院也并未给出任何鉴定结果。唯一能聊表安慰的就是王浩斌再次被羁押,但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看上去更像是纠错,表示特权心虚了。
若不是死者家属据理力争,若没有舆论的助推,也许王浩斌还怡然的享受着自由之身,若再动用点关系,那轻判甚至几年后东山再起也在意料之中,但这样的结果对于死者及其家人却是添堵。特权着实管用,让违法干部少受了许多苦,却让死者家属糟了不少罪。
权力是群众给的,但却并不是一直用在正途上,个别干部将权力当作私产,大搞特权,甚至染指了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个别干部犯了罪10年不坐牢,个别干部被免职后不到两年又官居要职,个别干部触犯了法律,却屡被宽大处理。可以说,对于个别干部的惩处,国家法律和干部制度在不断刷新底线。这样的不公平无疑是给公众添堵,怨于有权有势的横行霸道,哀于无权无势的苍白无力,失望于的社会公平正义,这样的做法最终失的还是民心,丢的是信任和法律自信。
权力不该成为个别干部防身的利器,更不该染指法律,破坏法律的公平正义。对于这起事件,王浩斌被收监还只是起点,还要严查在背后为王浩斌“开绿灯“的暗黑者,切莫让法律臣服于特权。
作者:陈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