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背后却藏着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近期,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5月14日《人民日报》)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出台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然而,记者通过采访和实地走访发现,当前在发票上做文章、利用发票进行公款消费的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仍不在少数,发票也上演了一幕幕“变形记”,从巧立名目,到化整为零,到空手套白狼,真可谓绞尽脑汁,花样百出。
去年以来,在中央的高压态势下,一些部门、单位餐费都大幅下降,可是财政预算却并没有明显减少,原来“症结”就出在发票上。一些基层干部表示,其实他们很多情况下都是将餐费报销成了办公用品,因为办公用品的消耗查起来比较困难。
可见,官员们的公款消费并没有想象中减少得多,减少的只是写着公款消费的发票。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力度空前,但这些禁令往往只对单位中层以下的干部管用,一些单位“一把手”的公务消费报销仍有“门道”。
而官员们胆敢“偷天换日”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每个单位、部门对于办公用品的消费根本就没有设上限,甚至没有人知道每年到底需要购买多少办公用品,于是乎才给一些单位和部门报销吃喝费用提供了便利。
所以,笔者以为,要杜绝发票“变形”的潜规则,就应该让其充分曝露在阳光下。各种变着花样的公款吃喝、因私花费,最终都是要入账报销的,但因为公开的只是“三公”经费,于是“办公用品”便成为了“藏污纳垢”的“收容所”。
因此,我们呼吁“三公”经费的公开,我们更要呼吁整体财政信息的公开。只有整个政府收支全面、真实地公开,并接受真正的监督和制约,公众才能真正看清楚政府的钱是怎么花的,让每年办公用品消耗100多万元的单位们,在阳光下露出“原形”。
作者: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