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潜江浩口镇第三小学老师介绍,9点10分许,一男子到达六3班(班牌写六4班),手拿疑似爆炸物,劫持该校6年级3班的班主任。老师请求让学生离开,嫌疑人同意。随后政府人员赶到,浩口镇副书记王林华要求劫持自己,将老师换出,也被同意。11点左右,警方采取果断措施,4枪击毙嫌疑人。学校师生无人员伤亡。(人民网6月10日)
小时候经常会被问到一个问题“要钱还是要命?”,答案不言而喻是“要命”。生命可贵,人人只有一条,没有多余的,这个最基本的道理人人都懂,镇委副书记王林华同志也肯定深深明白。在面对教师被劫持、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自己甘当人质,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教师的生命。做出这样惊人的举动,好评如潮。我们不禁要问,挺身而出当人质背后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他为什么能够做到。笔者认为,是他对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坚定维护,不仅维护了人质的利益,也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利益。
其一,坚定维护了人质的生命。自己换取女教师当人质,首先保住了教师的生命,确保其生命安全。
其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和权益。如果不是考虑到嫌疑人的生命和权益,副书记完全可以不去替换女教师,在谈判失败后直接由警察击毙。这样也不会有任何错误和失职。如果不是考虑到嫌疑人的生命和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副书记也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带着巨大的诚意去谈判,帮助解决问题。当谈判失败,且副书记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不得已将其击毙。
作者:烦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