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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苏密集公布涉腐干部说开去
2014-06-16 18:33:11   财经导报   评论:0

  记者注意到,自5月27日以来半个多月时间里,江苏省检察院通过新浪、腾迅微博先后公布了无锡、泰州、淮安、常州、连云港检察机关查处的数十起职务犯罪大要案件,获得大量网友点赞,职务犯罪查处“只做不说”惯例被打破。(法制日报6月16日)

  江苏密集干部涉腐干部,这是全国上下大力反腐败的一个缩影,表达的是中央与地方坚决反腐的决心。从上到下密集吹响反腐“集结号”,其方式频频打破惯例,传递的是新的反腐信号,传导的是反腐敢于“动真格”,是“铁腕反腐”的“新风”。

  笔者认为,在密集公布涉腐干部,吹响反腐“集结号”的同时,不能忽视反腐制度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因此,要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科学论断,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制度。

  历史的经验表明,惩治和预防腐败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反腐制度建设是反腐之本、反腐之源。制度是最根本的健康力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由于我国现行反腐败机制,虽然相关法规条例不断出台,但现有的反腐措施还不足以应对腐败的蔓延势头和发展趋势,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差距。

  因此,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以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格局中来把握,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情况下,有的放矢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使它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改革相配套。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着眼于治本和预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加强总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形成“制度反腐”的新模式。

  作者:攀言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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