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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副院长驻法庭解决棘手纠纷
2014-06-25 15:40:33   财经导报   评论:0

  近日,黄华法庭驻庭办案的永善县法院唐世奎副院长,带领干警成功调解困扰法庭的四起疑难案件,调解结案金额达38万余元。

  “我多次找有关部门反映,我与刘某等4户人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是无效的,转让的土地被征收后所得的补偿费用大部分应归我所有。有关部门将征地费用兑现给刘某等4户人是不符合相关移民政策规定的。”杨某边说边向法官出示了一些己发黄的政府文件。

  “杨某在2009年2月己将荒山转让给我们耕种管理,我们将荒山开发成花椒园,我们4户人当时是支付了约25万元转让费的。如果没有我们的开垦,57亩荒山的征地费也就是57万余元,并且荒山己经转让给了我们,杨某凭什么分享我们4户人的劳动成果?”刘某等4户人认为杨某不诚信,不同意分割征地补偿费用给杨某。

  原来,家住永善县黄华镇的杨某,虽居住在金沙江边,但由于承包的100多亩荒山高出江面一百余米,灌溉只能从江中取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难度较大,常年长满荒草。因劳动力不足,杨某无力开垦,便将57亩荒山转让给刘某等4户人经营管理。通过刘某等4户人的辛勤劳作,57亩荒地全部开垦种植成了花椒园。由于杨某转让给刘某等4户人的荒山处于溪洛渡水电站淹没区滑坡地带,经实物调查,该转让地获得征地补偿费用400多万元。杨某要求分割该征地补偿费用,遭到刘某等4户人的拒绝。杨某将刘某等4人分别起诉到法庭。

  庭审中双方争议激烈,互不让步,庭审从早上八点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还未结束。因该类纠纷处理不好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唐副院长一直坐在旁听席倾听整个案件的审理,思考着解决办法。

  “你们不都是亲戚吗!现在又是邻居,为什么不坐下来好好商量。”唐副院长的话,拉开了调解的序幕。

  “你原承包的荒山转让给刘某等4户人后被开垦种植成花椒园,才能获得400多万元的征地费用,这是刘某等4户人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流了无数汗水的结果嘛。如果现在还是荒山,征地补偿费不就只是57万元左右吗?”唐副长做杨某的思想工作。

  “你们自己算算账,打官司不但浪费时间,又伤亲情、邻居感情。并且你们几家都是从淹没区搬过来的,你们在老家己获得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现在你们的户口都还没有迁到本纠纷转让土地所在的社。你们转让土地的行为从法律上讲也存在一些问题。你们花了约25万元转让土地,按滑坡地段征收后补偿到了400多万元,你们拿出点钱给杨某也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唐副院长又回过头去做刘某等4户人的思想工作。

  经过法庭全体干警和唐副院长几轮的思想工作,下午5时己过,双方总算达成了由刘某等4户人给付杨某38万元,其余征地补偿费用归刘某等4户人享有的协议。

  黄华镇是永善县的移民重镇,因转让土地而引起的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矛盾多而突出,经永善法院党组决定,派出分管副院长驻法庭带领干警办案,着力解决此类棘手纠纷。经过驻庭副院长的直接带领并参与办案,各类纠纷的审判、执行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本报讯:(通讯员:余健)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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