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省委书记夏宝龙在全省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暨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一段讲话,让奉化西坞街道蒋家池头村党支部书记陈伦进入公众视线。夏宝龙说:“有一位农村党支部书记让我印象很深刻,他13岁时就有一个当村党支部书记的梦想。现在,他的梦想不但实现了,村庄还在他的带领下发展得有声有色……”(5月23日 《东南商报》)
奉化西坞街道蒋家池头村党支部书记陈伦在做群众工作时,自然是有他的独门秘籍,那就是他说的那样,“小事上你顺着大家了,大事上大家才会顺着你。在这个大家都知根知底的地方,情往往比法更管用,不是单纯一个‘管’字能解决问题的。”笔者认为,党员干部走群众路线,服务群众,一定要带着感情地去做群众工作,这样才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大家都做到,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走好群众路线,必须“心”入群众,这个“心”入群众就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你要想“心”入群众,你就必须对群众有感情,满含对群众的感情去做群众工作,让群众能够感受到你对他们的关心体贴和爱护,你这样才真正是“心”入群众,你这时再去给群众说事,群众一定会因为信任你,相信你,尊重你,对你说的一切他都会记在心上,会听从你的意见,让你轻易而举地做好群众工作。
蒋家池头村党支部书记陈伦就是这样的干部,你看他为了做好群众的工作,处处讨好群众,和群众攀感情,听到群众鱼竿坏了,没有钱买,他马上就让大学生村官董军辉到外面帮忙买来一根钓鱼竿送给这个老人,让这个老人高兴了一晚上。试想一下,这时再去做老人的思想工作,老人会不给他面子?不买他的帐吗?由此看来,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一定要首先对群众有感情,注意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这样才能“心”入群众,利于工作的开展。
在中国民间,有一句话流传甚广,那就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由此我们的党员干部在走群众路线,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带着感情去,要真正地“心”入群众,才可能做好群众工作。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