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3年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吉林省进行了巡视。吉林省委日前公布巡视组整改意见反馈情况。通报指出,关于个别副省级领导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的问题。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副省级干部3人。其中,1人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2名领导同志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6月9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辞职”一词,本来意思清楚,就是辞去某份工作。在现实社会的运行过程中,却是越来越不清楚了。特别是时下常见的做法,涉事官员的“辞职”可能就是指辞去某一个具体职务,却还保留另一职务。譬如这则通报中的个别副省级领导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的问题,其中2名领导同志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只是辞去了兼职的职务,而没有做出相应的处理,这难免不让人质疑。这是不是只是为了躲风头,才辞去现任的职位,这样的“辞职”又有何用?
一直以来,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中兼职任职,并领取双份薪金的情况,时不时地引起舆论关注。而且不少官员在被网络曝光后,涉事部门也用相关人员已经“辞职”来作为答复,而相关部门往往采取“辞职”对策来“忽悠”网络媒体和舆论的质疑,等风平浪静之后再悄然“复出”。无论是主管意愿或者是部门、单位要求,显然都只是负表面责任。如果违规后辞职就没事成为官场中一种惯例的话,那么违规被曝光就采取辞职的方式就会成为一些官员逃避罪责的一种途径!
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个人干一份工作,谋一份报酬,这本是天经地义,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却凭借其身份或者地位影响,大搞“两头占”,既保留自己的公务员身份及相关待遇,又在兼职企业领取报酬,谋取到双份工资的报酬,这不仅让群众难免会心声疑虑,从而也让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这里没了用武之地。所以,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这一违规行为应不止于“辞职”。
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明确规定的硬性要求和全面清理整改的高压态势下,更应对顶风违规者予以严惩。因此,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更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各级党政机关更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对违规兼职任职的行为限期清理到位;还要加强监督检查,与社会公众监督形成合力,将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落到实处,用看得见的方式和成效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唐亦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