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作为女儿女婿的李小姐、胡先生因房屋拆补房款资金不足,向87岁的老母亲郭老太借款8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此后,郭老太多次催要上述借款,胡、李二人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愿偿还。郭老太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女儿和女婿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
法院查明,被告李小姐、胡先生给郭老太出具的借条是双方真实的意思,且借据内容合法有效,郭老太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郭老太表示,女儿女婿并非恶意拖欠不还,他们之前曾向家里借款5.5万元,后一直积极还款,这次是因为近期他们夫妻间出现了一些小矛盾。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特殊的关系,法官耐心为当事人分析利弊、辩法析理,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分头调解等形式多次沟通协商,后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胡先生偿还郭老太8000元的调解协议。次日胡先生即兑现了款项。
(罗燕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