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时,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对清远市清城区原环保局局长陈柏和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处陈柏和获有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3万元,陈柏和当庭表示上诉。去年12月初,陈柏和被市民持手机通话录音实名向纪委举报,录音中“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的说法引发热议。(南方都市报2014年8月5日)
陈柏和是清远市的环保局长,被查实受贿25万元,其中他最惯用的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利用其局长身份、职权,以行政处罚作为生财之道。如2010年至2013年期间,在对清城区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协助年审及介绍环评业务、审批过程中,多次收受一化工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张某某8万元、广州某环保工程公司职员王某12万元。又如在对清城区石角镇一家无牌无证电镀作坊进行环保执法过程中,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并不属于危险废物范围的铜板、电镀挂件等违规扣押后非法变卖从中获利1万元。
该局长的曝光全是因为一句“分分钟搞垮一间厂”的“豪言壮语”,然后“布衣之怒”使这位局长落马成了“分分钟”的事,实在是巨大的讽刺。
行政处罚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什么时候成为了局长敛财的工具?执法者以法敛财,是对法律大大的侮辱与亵渎。
执法者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律的坚守者、守护者。执法者应该用坚定的态度来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不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抹黑法律。此次清远市环保局长落马大快人心,自以为能操纵法律的人终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笔名:沙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