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不借节假日、加班等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不借会议、考察、培训、学习、招商等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变相旅游、度假活动;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走亲访友、旅游、娱乐、健身等非公务活动的费用……”(8月20日 云南网)
在8月8日举行的寻甸县委工作会上,县委书记武斌郑重地许下“十个严禁”承诺。随后,全县54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在《寻甸县领导干部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承诺书》上签字、承诺。笔者认为,寻甸县的主要领导干部地头,副科级以上干部跟进的“十个严禁”承诺,是党员干部自我加压的严格要求,值得我们为之拍手叫好。
随着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我们的领导干部能够从严要求自己,自我加压,自带“紧箍咒”,主动承诺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严禁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严禁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禁收送“红包”、纪念品和土特产;严禁公车私用和公车私驾等的“十个严禁”,这是值得可喜可贺的,这表明了我们的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的提高,革命自觉性的增强。
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实施一年多来,从中纪委公布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数据来看,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的案件未见明显减少,这就说明一些党员干部在八项规定实施一年多后,还是不能够严格约束自己,还在心存侥幸,在这样的情况下,的寻甸县县54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能够在十个严禁”承诺上签字承诺,给自己套上“紧箍咒”,促进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己的反腐倡廉工作,这是值得肯定的,这对于带动更多的党员干部行动起来,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做好为民务实清廉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作用的。
希望有更多的党员干部能够积极地行动起来,也给自己的的作风戴上“紧箍咒”,倒逼自己的作风转变,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