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旧县镇财政科长孙造顺同两名村党支部书记等人一起去日本看樱花,之后公款报销旅游费用。昨天记者获悉,孙造顺因犯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其他涉案人员均获刑或另案处理。(9月16日《网易新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出击大力反腐,对公款消费的打击力度也空前严厉,但仍时有曝出公款旅游的丑闻。以本案为例,镇村干部以“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的名义,拿着公款去日本看樱花,公款报销旅游费用,这几位领导干部为了吃喝玩乐,可真是敢冒大不违呀,胆量也着实让人佩服。最终,落了个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的下场。笔者感叹,公款报销旅游费,被判入狱警醒谁?
首先,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主任袁某提议、组织到日本看樱花,然后再和镇财政科科长孙造顺商议以“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的名义,向参与看樱花的两村各拨款10万元,再由袁某假制工资单提取现金。这个计划算是“完美”的,他们也成功的套取了50150元、25100元,作为支付日本旅游的费用。这“狼鼠”一窝的勾当,可以说是天衣无缝。掌管财政大权的财政科长和担负村级建设的村党支书,一个没有守护好国家财产,一个没有维护好百姓利益,都却忘了自身的职责,被利欲迷惑了双眼,耍“小聪明”套用公款,不仅丢了“官帽子”还吃上了“铁窗饭”。
近年来,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但并未对各级官员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在一些党政机关中公款旅游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官员们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另一方面也在于一些规定并未“动真格”。法律法规不动真格,地方政府又和稀泥,公款旅游久病难治,也就成了可以想见的事情。试问,镇财政管理制度何在?一个财政科长借着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套取公款,镇纪委缘何毫不知情?是监督失责,还是沆瀣一气?所以,加强各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迫在眉睫,尤其是基层,涉农专项资金务必严管、严批、严审,加强督促检查,让“油耗子”不能偷、不敢偷。
笔者认为,公款旅游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下狠心大力整治。从国家到地方应该明确,坚决禁止“公款旅游”是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之急需,现在关键在于坚决刹住公款旅游的风气。要加大惩罚力度,对于单位发生或是举报调查核实的利用公款旅游的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严处单位领导责任,该撤职的撤、该降的降,绝不能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才能使有些人心有所忌,不敢越雷池。(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