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4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日前组织人员对11个镇的干部“走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43名“走读”干部被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中新网10月27日)
检查发现,10个镇的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日晚上不在单位,擅自离岗,存在“走读”现象。乐东县纪委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关于整治镇干部“走读”现象暂行规定》和《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对查出的43名“走读”干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要求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被通报的“走读”干部进行谈话,督促其深刻反思,立即改正。
从通报看,有被通报者的真实姓名,涉及的具体事实案例,没有像有的地方通报用“某”字代替,遮遮掩掩,打马赛克,得到了公众的一致肯定。
“某某”一直是一种隐身“代码”。它不但出现在各类批评通报之中,更被新闻媒体所广泛使用。某些高官有问题,真名不能随便出现;有时级别很低的官员犯了错误,也需要用“某某”来指代。不见真名的通报和报道,只能让读者玩猜谜游戏,而犯错者则能借助“代码”的遮挡,隐藏在光线和视线之外,将来只要离开熟悉他们的机构,就能金蝉脱壳“再创辉煌”。对犯错或者违纪的干部,过去除了用“代码”公布之外,还有一种更为“保密”的处理方式,那就是内部处分。处分记录在个人档案里,一般人难以见到,换个地方任职,就更是知者寥寥了。把真实姓名公布在违纪通报中,进而让他们出现在各种媒体上,这所形成的震慑效果与使用“代码”、内部处分完全不同:人们能够一目了然地知道是谁违纪,违反了什么样的纪律,受到了怎样的处分。这些批评榜上有名的人,无论怎样异地任职,都难以将污点漂白,也无法与批评记录轻易切割。
一直以来,我们从不缺管束官员的各种纪律和规定,但一些纪律和规定有的是时紧时松的“松紧带”,有的是四处张贴的“墙上风景”,有的是不时朗诵的“脱口秀”,有的则成了由猪八戒念叨的“紧箍咒”……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之后,一些官员以为它仍然是“过场节目”,以各种方法与规定过招。但没想到的是,这次还真是来真的——不但在一步步收紧纪律,还用公开“点名”的方式印证乐东黎族自治县落实规定的决心。
作者:王惜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