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收受礼金是对领导干部的有效保护
2014-11-21 17:06:33   财经导报   评论:0

  前有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不准动用公车、公款、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设备,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后有四川省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人情往来,不外乎红包礼金,这已经成为社会上的一种习惯与风气。其实,对于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早在2001年的《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就有相关规定,而四川省蒲江县的通知与近日四川省纪委下发的通知,则是对这一规定的明确与细化。这些规定,对于确实碍于人情而接受礼金的绝大部分领导干部来说,是福音,是保护。当又到逢年过节时,领导干部终于可以不用担心,可以理直所壮的拒绝亲友等的礼金了:我们的关系都这么好了,难道你还要害我?

  收受少许礼金虽不是什么大错误,但中国人向来“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收了别人的礼金,一旦别人有事找上门来时,心里自然会产生一种‘回报’的想法。这样,工作起来,难免会有所偏颇;更何况,如果领导干部的家人收受了礼金,更是会吹‘耳边风’,不帮忙办,让家人脸上无光,在外人前失了脸面,办了,又有失原则。对于这一小部分领导干部来说,这些规定无疑是紧箍咒,是悬在他们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会让他们严格要求自己及家人,不然,等待他们的就是严厉的处罚。

  任何一位领导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不仅自己努力,还要组织国家培养,均花费了很多的人力物力。不准收受礼金的明确规定,让领导干部拒绝礼金而不会影响到与亲友、群众等的关系,又让领导干部可以在工作中保持一颗公平、公正之心,这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有效保护,也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大制度保障。

  作者:国王与士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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