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11月19日 人民网)
党的组织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之间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载体。党员通过参加组织生活会,增强党性修养,可以更好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但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已经参加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变成了“务虚会”。因此,往往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更有甚者,往往利用各种借口不参加。长此以往,不利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领导干部是单位的“掌舵手”或分管工作的负责人,责任重大、事务繁忙。同时,也是一名普通的党员,应该更好的发挥党员带头示范作用。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的特殊性与普通性,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深化整治“四风”的规范性文件。领导干部要牢记身份的特殊性,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决与“四风”作斗争。更要时刻牢记身份的普通性,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引领、示范效应。
在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抓问题、讲真话,要鼓励党员提意见,营造既严肃紧张又宽松和谐的氛围。会后要针对会上普通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四风”问题卷土重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凝聚单位发展“正能量”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解决四风问题既要“重拳出击”,更要久久为功。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党员职责,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真正将整改落到实处,着力在常抓不懈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作者:liyu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