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涉及31个省区市等,形成了47份巡视反馈情况报告。巡视发现,有8个地方干部任用存在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之风,有5个地方甚至存在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这些“问题清单”引起了关注。(人民网)
买官卖官,素来已久。秦朝“缴粟千石,拜爵一级”,不出“二世”即亡;东汉卖爵授实官,以致“天下贿成,人受其敝”,引发三国之乱;宋徽宗时期,“斗量珠,便龙图;五千索,直秘阁;二千贯,且通判”,致使宋朝愈加难以支撑,偏安一隅的美梦也未能持久;明朝中后期,“未用一官,先行贿赂,文、武俱是一般”,朱氏王朝自此残喘不过八十年。历史一再告诫我们,买官卖官若不根除,终将导致政亡人息。
一些领导干部,为一己私欲,敛财不惜手段,将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当作了摇钱树,大肆卖官,以此换金钱谋私利。用钱“买来官帽”者,想必上任后也会如法炮制,因为花出去买官的投资总得有回报,总得把当初买官的钱赚回来。因为凡是掏腰包买官的人,怎么可能是为了当官以后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如此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影响的是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践踏的是党纪国法,毒化的是党风政风,丧失的是人民信任,损害的是公众利益。
买官卖官,其危甚重。古人早就说过,“以赀授官,其才品庸下,素不知义”“或侵渔百姓,取偿前日之费,则公私皆被其患”。纵容买官卖官,投机钻营之徒就会大行其道,而真正廉洁有为官员则不受重用。花钱买官,必然加倍贪渎,以期早日捞回买官所耗,此之所谓“贷款买官,贪污还贷”。这些政以贿成、公权私授的做法,于党纪国法不容,与公共利益相悖,必须坚决遏制。
要从根本上治理买官卖官的现象,关键要从制度上解决官职资源的分配问题,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用民主、科学的选官制度来取代那种“以官选官”的官职资源分配模式,在选人用人上让群众说话,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买官卖官”问题的发生。当某些人手中没有可以买卖的官职时,那种通过买卖官职步入仕途的渠道就会被堵死,买官卖官自然也就不可能了。
作者:吴若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