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来源:2014年12月8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也许有些人会认为这是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作为自然人,无可非议享有隐私权。然而,领导干部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享有的隐私权不同于普通公民,理应向党组织报告,接受组织的监督。所以说,党中央决定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这恰恰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自我保护”。
领导干部掌握着权利,具有对权力的行使权,对此,亲戚朋友或是其他有所图的人便会想尽千方百计,极尽所能接近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建立各种关系。此时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就超出了“个人”或是“私人”的范畴。
如果把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晒”出来,予以公开,就可以较好地了解领导干部是否用好公权力,也会让领导干部心中有顾虑、有畏惧,便会收敛自己的手脚,保持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筑牢拒腐“防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无形中就会督促其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经常对自我进行“反省”,这恰恰是保护自己的有效措施。
所以说,报告个人事项,其实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关心,是党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一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