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先锋”被判死刑该如何反思?
2014-12-11 19:41:35   财经导报   评论:0

  10日,被称为“广州史上最大贪腐案”的白云农工商系列腐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涉案金额高达3.4亿元之巨,被法院判处死刑。以帮助国企扭亏为盈自我标榜的“改革先锋”张新华,如何成功侵吞如今市值高达50亿元的国有资产?(腾讯网12月10日)

  “广州史上最大贪腐案”终于在法院宣判的时候落下帷幕,胆敢侵吞国有资产的张新华最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这样的结果既令人震惊又令人兴奋,但更值得深思。

  张新华的涉案金额高达3.4亿元,而腐败的根源则在于“土地”,张新华借改制变土豪,以土地为法宝,利用手中的权利大肆受贿受贿,更是利用手中的土地大肆敛财,不惜牺牲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将土地转让、出租甚至是抵债,俨然一副“地主”的模样,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法律,更是严重的侵占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其实,类似于张新华这样的“土地腐败”并不鲜见,就当下的形式而言,土地对于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张新华所说的“在这个时代,谁拥有了土地,谁就拥有了一切。”也不无道理。不仅仅是张新华这类处级干部在打土地的注意,就连小小的村官甚至是村支书也想从土地身上捞点“油水”,“土地腐败”的事态已经越来越严重,令人堪忧。

  土地这一国家基本资源,对国家的战略性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不断出现的“土地腐败”不仅仅有助于腐败之分的盛行,更是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所以,应该对“土地”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毫无疑问,土地腐败的出现与城市盲目建设脱不了干系,但是土地腐败的根源却在于土地审批的环节,审批不严格从而导致土地滥用,加强对土地使用的审批以及土地流转去向的监管,唯有让权利“规矩”,土地才不会乱来,“土地腐败”才管得住。(谢波波)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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