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搞“特殊化”,才能真正赢民心
2014-12-15 17:11:59   财经导报   评论:0

  根据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以整风精神革除问题积弊”,解放军报组织撰写了10篇评论员文章,今天(12月12日)刊发了第七篇,题为《特殊化是致命的离心剂—七谈以整风精神革除问题积弊》。文章指出,从徐才厚等腐败分子的人生轨迹可以看出,腐化堕落往往是从搞特殊化开始的。搞不搞特殊化决不是小节小过,而是大是大非。特殊化就像致命的离心剂,对党组织公信力的损害是毁灭性的,对广大官兵信仰信念的冲击是颠覆性的。党员干部在很多方面已经享受了党和人民给的良好待遇,就决不能再谋求权力之外的任何特殊。(来源:12月12日《解放军报》)

  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深入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新中国成立后,刘伯承同志担任南京市首任市委书记、市长和军管会主任。他十分注意联系群众,反对搞特殊化。其长子刘太行回忆说,父亲最反对的就是家属和子女搞特殊化:‘爸爸虽然是个高级干部,但和普通工作人员一样,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也应该按规定办事,不能搞特殊化。’”历史实践经验证明,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搞特殊化,坚持按制度办事,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和自身硬,这样才会当好榜样,做好表率,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反对特权思想、特权主义。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教育,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我们是人民的公仆,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都不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因此,要求党员干部不搞特殊化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既是职责所在,更是人民所期盼的。针对党员干部搞特殊化的现象,我们党也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治,首先来说,作为党员干部,不妨多“照镜子”、“正衣冠”,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真正认识到“搞一次特殊,玷污一次形象;耍一次特权,失去一片人心”。要带头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制度,努力以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其次,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化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绝不给党员干部搞特殊化以任何可乘之机,同时还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负人民养育之恩,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作者:夜雨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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