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人民网,12月16日)
何为“裸官”,顾名思义就是裸体官员,进一步也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裸体官员权的公职人员。
加强干部规范管理,规范干部的升迁提拔等问题,从1997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到2010年7月新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颁发,中央地方同时也在这十几年中频出新规限“裸官”,连续这十几年工作中的不断摸索,凸显出了在各种新形势下各种形式的贪污腐败,呈现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这就彰显处前移反腐关口、强化权力监督之重要。
为加强“裸官”管理监督,中央组织部今年2月制定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裸官”不得在党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岗位,以及涉及军事、外交、国家安全、机要等重要岗位任职。从这些行动来看,中央是真抓实干,用实际行动来加强干部管理,增强对“裸官”任职岗位管理,将对“裸官”的管理从平时的监督管理转入常态化管理、实行正常报告调整制度,使其从倒查腐败的原因走向前移反腐关口。(文/禹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