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李维员借车祸大收慰问金,带动一些乡镇、街道干部等竞相收送“红包”礼金,涉及干部72人,金额高达450多万元。(腾讯网12月18日)
“慰问”一词往往是温暖的象征,而“慰问金”往往体现的也是一种人性一种温情,然而,乐昌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维员却借车祸大收慰问金,更是带动乡镇、街道干部接收“红包”礼金,如此“慰问金”显然已经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那么,究竟是谁让“慰问金”变了“味”?
诚然,李维员出车祸,亲朋好友以及其单位给予其一定的照顾甚至是给予一定的“慰问金”也并非完全不能接受,但是,显然李维员对“慰问金”的理解已经严重的超出了合理范围,无论是借车祸接受单位相关负责人慰问金还是顶风收受下属单位和私人老板的钱物都已经远远超出了“慰问”的范畴,已经属于违法乱纪的行为。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李维员不仅借车祸收受慰问金,更是带动下属收受“红包”礼金,这不仅仅是个人问题,而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作风不正则问题频出,最终造成涉事干部72人,金额高达450多万元的结果也就不足为奇。
尽管有着“慰问金”的做幌子,但是其中的问题是仍然存在的,为何李维员的这种严重违纪行为未能受到阻止?显然,这又不得不说的是对权力监管的缺失,李维员等人收送“红包”礼金、买官卖官、套骗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能够悄无声息的进行,最大原因便是对其手中权力的监管不力,当然地方一把手的权利也不是谁都愿意监管的,更不是谁都能监管的。
所以,笔者认为,在高压反腐的势态之下,制度建设必须跟上,坚持反腐与党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格限制权力的活动范围,减少权力在法律制度上的真空地带,从而减少诸如慰问金“变味”这类好事变坏事的现象。(风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