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纪委昨日通报,该县村级换届中发生两起拉票贿选案件,县纪委迅速责成两个乡镇党委宣布贿选的4人当选无效,并取消其村委会候选人资格。(1月4日 湖北日报)
2014年是反贪腐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这一年我们拍了苍蝇也打了老虎,2015年相信这项工作会继续紧抓不放。然而红安县为何还会发生两起顶风违纪案件,这两起拉票贿选案似乎让我们看到了贪腐问题的萌芽。仅仅为村级干部的的选举为何会出现贿选?为何有人会愿意拿出那么一大笔钱来换取一个“小官”?这样的贿选花去的钱又将如何“赚”回来,这一切都值得我们思考。
作为一名村级干部,本该是新农村建设的推动者和组织者。作为一名村级干部,他们整天与农民们直接打交道,他们是党和国家形象的代表,他们的一项项举措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但是在利益和服务民众明前,像这样贿选的村级干部会选择什么呢?
今天的事实给了我们一个启示:越是“边缘”的官员我们越是不能忽视。村级干部管理的权利监督机制必须要完善,反腐倡廉决不能有漏洞。一个个贪腐问题的曝光也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同时,我们也希望更多的廉洁教育进入各个阶层官员的教育活动中。最终使每一位官员做到: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唐爱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