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隐私也是需要保护的
2015-01-22 17:05:45   财经导报   评论:0

  温州网1月21日讯1月21日上午,一起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在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与网络上轰动一时的“永嘉县工商局总工程师被曝开房200多次卧轨自杀”事件有关。两名嫌犯,在法庭上均宣称自己是揭露官员违法行为,并不是违法。(腾讯网1月22日)

  举报官员违纪并非不妥,但是应该采合法适当的方式,而不是想当然、甚至是采取报复的手段对官员进行隐私曝光甚至是人身攻击。永嘉县工商局总工程师便因为被曝开房200多次后不堪重负卧轨自杀,1月21日永嘉法院对此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当然,两名嫌犯仍然以揭露官员违法行为作为冠冕堂皇的理由,究竟谁是谁非?

  其实,诸如曝光官员开放记录的事件并不在少数,而那些说曝光的开放记录、艳照、不雅照等通常都成为了反腐的重要线索,从这一层面来看,曝光官员行踪似乎并无不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官员行踪的曝光是否合法?手段方式是否合法合理?给官员自身带来的后果又会是怎样?曝光开放记录导致官员自杀,恐怕就不仅仅是“曝光”那么简单了。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缪某某因向永嘉县工商局,报批修建位于永嘉县江北街道罗马城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受阻,迁怒于永嘉县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某。经商谋后,两人决定实施报复。那么这两人对官员开放记录进行曝光的动机便是有问题的。再者,开放记录作为个人信息,也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又是如何获取的?很显然,两名犯罪嫌疑人是没有权限获得这些信息的,更没有权限将这些信息公诸于众,从法律的层面来讲,两名嫌疑人确实存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而且也是严重的侵犯了官员的个人隐私权。

  当然,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该如何定罪应该由法院来判定,但是,这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便是在当今高压反腐的势态之下,官员的隐私权似乎越来越不被重视,各种曝光又究竟是否合法?反腐需要继续,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反腐的过程中有必要使社会对腐败的投诉举报渠道更为畅通,而不是牺牲官员的合法权益以换取反腐成绩,官员的合法权益也是需要保护的。(谢波波)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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