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晚风徐徐,在市区相思园广场、盘古公园、内环28公里等休闲路段,傍晚时分随处可见几位兴宾区干部和家人三三两两有说有笑地散步、打羽毛球、骑自行车等,描绘出一幅“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温馨浪漫画面。(8月5日新华网广西频道)
曾几何时,喝酒成为兴宾区参加征地工作干部联络群众感情的重要纽带之一,由于久经酒场,干部喝酒“海量”,名声在外。作为征地老队员,韦日也不例外。但现在工作日不给喝酒,大家工作之余把喝酒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做群众思想工作上,征地工作任务“功到自然成”。笔者认为,干部做群众工作,关键是要“心”入群众,认为靠和群众喝几次酒就可以做好群众工作的观点,无疑是很傻很天真的。
曾经在民间广为流传着一些有关饮酒的段子,记得好像就有这么一个段子。大意是“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举,可以可以。”因此看来,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有很多人迷信酒的作用,认为在酒桌上办事最方便,大家在喝酒中,不知不觉感情就近了,关系就融洽了,因此也就有了很多干部,希望靠和群众喝酒去做通群众的工作,这未免是太天真了。
做群众工作,关键要和群众心贴心地交流,知道群众的想法,明白群众的诉求,这样我们的干部才能够对症下药地去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好群众的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真心真意,诚心诚意是做好群众工作必不可少的态度。如果我们的干部迷信于和群众建立“酒水”关系,想通过给群众喝酒去解决一些疑难问题,这是不可行的,及时群众偶尔因为喝酒,头脑发热,同意了,但当他清醒明白的时候,他答应了的事完全可能反悔。
靠和群众喝酒这种手段去做群众工作,并没有真正地做通群众的思想,因此及时群众一时半会答应,他也不是出自内心,出自本意,因此这样地去做群众工作,会留下很多后遗症的,麻烦不断的。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