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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搭桥 懵懂姊妹“保卫”父母爱情
2014-08-06 15:36:11   财经导报   评论:0

  “我不要你们离婚,我既要爸爸,也要妈妈,只要你们不离婚,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取下学期考到班上前五名。”小孩稚嫩的眼神在父母脸上来回扫荡。近日,在永善法院大兴法庭调解室里,面对父母的忧怨、愤怒和争吵,十三岁和十岁的懵懂姊妹当起了和事佬,两姊妹通过稚嫩语言挽回了父母濒临破裂的婚姻。

  原告胡某诉称,她与被告刘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于2000年2月25日在大兴镇民政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四个子女。自结婚以来,她辛辛苦苦生儿育女,兢兢业业勤俭持家,但刘某嗜好赌博、酗酒、不务正业,还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特向法庭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被告刘某辩称,他与原告胡某之间的感情并未破裂,为了给四个子女一个完整的家,不同意离婚。

  通常,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是法官办理离婚案件调查了解的对象,承办法官通过了解原告胡某和被告刘某的长女婷婷和次女迪迪后,得知其父刘某确实好打牌、好喝酒、脾气比较暴躁,其母胡某好唠叨,絮絮叨叨常常成为两人争吵的导火索。当问及,若父母离婚,愿意与谁一起生活时,两姊妹沉默了许久后说道:“我们不希望他们离婚,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不会再让惹他们生气了。”

  好好学习与父母离婚与否,似乎没有直接的联系,但两个小孩言语之间透出对父母的理解和对父母婚姻的努力,承办法官联想到胡某和刘某到法庭后多次提及四个子女,遂决定通过婷婷和迪迪来游说原、被告。调解中,承办法官首先让双方当事人看了法庭对其子女的调查笔录,让其明白离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同时也涉及到四个子女今后的教育抚养和成长问题。同时,尽量牵线搭桥,让两个小孩劝说自己的父母,婷婷和迪迪甚至做出“保证”——多做家务、考前五名。面对孩子稚嫩的眼神和轻声的请求,胡某和刘某陷沉默了。见时机已成熟,承办法官说道:“孩子需要一个温暖的家,看着这么懂事的孩子,你们就忍心让他们在单亲家庭成长吗?婚姻可不是儿戏,你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吧。”承办法官退出了调解室,留下一家四口在里面。

  误解消除了,胡某一家四口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法庭。

  一个星期后,承办法官对胡某进行电话回访,电话那头传来了夫妻双方及小孩欢乐的笑声。本报讯:(通讯员:吴宗友)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财经导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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