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以“主动、自觉、深入”六字为方针,坚持做到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规范化、经常化,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4年,该院的工作报告连续十七年获得人大代表全票通过。
一是主动。对法院审理的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主动向人大汇报;坚持每月主动向人大代表寄送《港北法院信息》和《港北法院审判》,便于人大代表掌握法院的工作动态;而且每年均向人大作法院工作报告。二是自觉。积极自觉邀请大人代表视察调研法院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项工作;对于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便于人大代表监督指导法院审判工作;对一些影响重大、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执行。三是深入。每年院领导均带队深入人大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分析人大对法院提的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反馈;同时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等。(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黄丽丽)